义务五:维护党的团结,保持诚实,反对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,坚持党的统一。义务六: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及时纠正错误,抵制腐败,保持清廉。义务七:党员应密切联系群众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需求,保护群众利益。义务八: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弘扬共产主义道德,坚持斗争,不畏艰难。
党员享有的权利有:有权参加党的会议,阅读党的相关文件,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,提升自身能力。可以在党的会议和媒体上讨论党的政策,积极参与党的决策过程。有权利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,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监督。
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包括:参加组织生活,接受组织教育、培训的权利。依照党章规定参加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。受到表彰、奖励的权利。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。对党员干部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或者反映的权利。受到党组织依法保护的各项合法权益的权利。
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权利:义务: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。 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 带头参加社会主义事业。维护国家的统民族的团结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带头服务群众。维护群众利益。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。保守党的秘密。按时交纳党费等义务。
党员的权利: 参加党的会议,讨论并表决党的方针政策。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可参与党内领导职务的选举。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。 监督党的行为,对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进行批评和检举。 享有党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。
党员的权利 党员有参与党内事务讨论和表决的权利。 党员有建议权、批评权和建议权。 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 党员有对党的决议遵守和执行的权利。 党员有对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党员的权利是党赋予每个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基础和保障。
党员必须履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密切联系群众等义务。具体包括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;积极参与工作,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;维护党的团结统一,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服从组织安排,按时交纳党费。
党员义务与权利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。党员义务与权利的统一性 相辅相成: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、不可分割的。没有无权利的义务,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。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,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;同样,党员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,也享有相应的权利。
党员义务与权利之间存在辩证关系:统一性与相辅相成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,两者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这意味着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,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。
党员义务与权利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,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:统一性与相辅相成: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,它们相互依存,相互促进。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:党员只有在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,如积极参与党的活动、遵守党的纪律等,才能在此基础上享有和行使党员应有的权利。
党员义务与权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 统一性: 相辅相成: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的。没有无权利的义务,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。 前提与保证: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,而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证。
第一,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,是相辅相成的,不能只有义务,也不能只有权利,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,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。第二,两者又是有区别的,权利是规定党员可以做什么。比如,党员有权利参加党组织的活动,有权利监督党组织的工作,向党组织提建议意见。义务是规定党员必须做什么。
正确理解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,是党员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。首先,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、不可分割的整体。在党内生活中,党员既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,又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。这两者是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的。没有无义务的权利,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。
